疫情期间对企业主要惠企政策,下面政策全部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:
1:招工补贴政策。2月5日至疫情解除后3 个月内,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,每人可享受一次。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。已享受招工补贴的,不能享受劳务输入就业补贴。
2:失业保险费返还。疫情防控期间,对不裁员、少减员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,补贴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%予以稳岗返还;对其中暂时困难但有望恢复的参保企业,符合条件的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,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。
3: 延迟复工补助。延迟其招用的湖北籍员工或现仍在湖北的员工返回企业岗位,因此类岗位人员不足而造成困难的企业予以延迟复工补助。延迟复工补助标准按市规定执行。(征求意见稿标准是每人每日80元)
4:适岗培训补贴。免费开展线上适岗培训的企业可按规定申领适岗培训补贴。补贴标准为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每人每课时(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)补贴30元,每人可享受一次,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元。
5: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。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,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的,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,期间不加收滞纳金。疫情期间用人单位、灵活就业人员、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、申报缴款、待遇申领等业务的,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,延长期间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,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,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。咨询电话:5522219